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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關於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這標志著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即將進入試點階段。
  國土資源部負責人介紹,試點將在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農村改革試驗區中選擇,封閉運行,確保風險可控。試點工作將在2017年底完成。
  要點1|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入市制度
  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薑大明表示,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範圍;建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完善對被徵地農民規範、多元保障機制。
  二是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範圍和途徑。
  三是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要完善農戶宅基地權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區域戶有所居的多種實現形式;對因歷史原因形成超標準占用宅基地和一戶多宅等情況,探索實行有償使用;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
  四是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要點2|非試點地區不要擅自行動
  薑大明表示,改革試點的要求,一是堅持小範圍試點。統籌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兼顧不同發展階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農村改革試驗區中安排,選擇若干有基礎、有條件的縣或縣級市開展。二是堅持依法改革。試點涉及突破相關法律條款,需要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允許試點地區在試點期間暫停執行相關法律條款。三是堅持封閉運行。試點嚴格限制在經法律授權的縣(市)開展,非試點地區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動,確保試點封閉運行,風險可控。
  試點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Y
  據新華社、新京報消息
  相關背景
  2014年12月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會議審議了《關於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會議指出,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在試點基礎上有序推進。  (原標題:進城落戶農民宅基地試點有償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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